国际标准化组织已于2015年9月正式发布ISO9001:2015和ISO14001:2015标准,根据国家认监委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《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》,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,现将我中心ISO9001:2015和ISO14001:2015标准转换认证工作通知如下:
时间节点 | 内容 |
2016.1 | 1.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ISO9001:2015版、ISO14001:2015版管理体系认证申请,启动2015版管理体系标准认证。 |
2016.1 – 2018.1 | 转换期:在此期间获证企业可结合初审、再认证、监督审核开展证书换版工作并实施审核,符合要求的换发/颁发ISO9001:2015、ISO14001 2015版体系认证证书。 |
2018.9 | 2018年9月ISO9001:2008、ISO14001:2004版标准作废,对未完成转换的相关标准的认证证书进行撤销处理。 |
2 转换审核
a.结合监督审核、再认证审核进行转换,认证机构委派审核组依据ISO9001:2015、ISO14001:2015标准实施进行现场审核。
b.如获证组织希望在预定的监督或再认证审核前取得ISO9001:2015和ISO14001:2015证书的,也可向本中心市场部提出申请安排专项转换审核或提前再认证审核。
c.凡完成换证审核,经中心评定符合ISO9001:2015和ISO14001:2015标准要求的组织。中心将换发符合2015新版标准要求的认证证书。同时,中心将原证书收回,新版标准证书的有效期与原证书的有效期相同。
(1)转换期内仍然依据旧版标准保持或颁发认证的安排:
由于新版ISO9001:2015、ISO14001:2015标准转换截止期为2018.9.15,过渡期内(2015年9月15日以后)颁发的旧版ISO9001:2008、ISO14001:2004有效期均为2018.9.14。
(2)新版ISO9001:2015 和/或ISO14001:2015的转换需知:
a. 获取新版ISO9001:2015 和/或ISO14001:2015标准文件,识别出组织需要适应新要求的差距。重点考虑您的组织是如何管理这些新的和有重大变化的领域的,以及它们如何关联贵组织质量或环境管理体系的;
b. 制定标准转换执行计划
c. 对所有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人员进行适当培训和意识提升,内部审核员获得新版标准的审核员证书
d. 更新现有的管理体系文件以满足新版标准修改的要求
e. 对更新的管理体系运行进行监控,提供有效性的验证结果
f. 应考虑可能增加的内审与管理评审活动
(3)认证标准转换期间认可标识的使用要求
2016年6月1日起开始依据15版新标准实施认证审核,机构颁发带有CNAS标志的ISO9001、ISO14001 2015版体系认证证书;如国标未发布,颁发不带认可标志的证书。待国标发布后,评估征求意见稿与标准发布版的差异,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和补充审核。经评定后换发带有CNAS标志的证书。